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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審訊第卌四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4.17

  • 趙家賢稱無規定以投票達共識、戴耀廷會私下游說 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已離黨
  • 趙家賢稱黃之鋒朱凱廸倡簽共同綱領 稱辦初選「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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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7日)踏入審訊第44天。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確認各區各有共識,惟就如何達成並無任何規則。法官關注如何處理分歧,趙指戴耀廷會邀請各方講解想法,會後亦會私下游說,「佢揸住架 MINI Cooper 可以周圍走」;又指若仍未能達共識,投票可算是「解決死局」的做法,惟承認從沒規定採納「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趙又供稱第二次新東會議民主黨代表是李永成,惟辯方指李於2018年底、2019年初已退黨,趙指「完全冇印象」,向法官和辯方表示「唔好意思」。

此外,趙今同意提名表格稱要認同的「協調會議共識」不包括當選後行為,與上周稱包括否決預算案不同;又強調如何得出共識與民主動力無關,惟再被法官引帖文質疑。

趙家賢確認各區各有共識、無跨區會議或溝通 惟戴耀廷望達至統一

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林卓廷和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辯方今就提名表格發問,趙確認表格由民主動力設計,他批准後再交戴耀廷審閱,最後才交所有參選人使用。

辯方其後展示九龍西黃碧雲的提名表格,趙同意初選未曾開過任何跨區會議,或有所有參選人一同溝通的群組,故就表格上「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的條款,「協調會議共識」僅指參選人所屬選區的共識,在黃碧雲而言即九龍西。

趙確認,每區均有各自的共識和條款,如新界西望投票人數達致某一數目才生效,故提名表格是較「綜合性」的寫法。法官李運騰問,但組織者也嘗試在各區達致某種一致性?趙同意,指九龍東起初打算用棄選機制,惟在協調會議過程不同選區或有報告,「大家喺傾嘅過程慢慢聚焦咗喺某啲共識之中。」

辯方問,故即使原本計劃每區有各自的共識,如出選名單數目和目標票數不同,但組織者有意達成某種一致性(uniformity)?趙答:「我留意到戴耀廷召開協調會議嘅一啲講法,係有呢個意圖喺當中」,並同意因此最終各區都同意進行初選,和統一為投一票,亦因當時政局情況而設有替補機制等。

趙家賢稱非中委成員 以其權限得知民主黨內同意參與初選

李運騰續問同為民主黨黨員的趙家賢,民主黨曾否討論在「35+計劃」要同意或不同意什麼事項?趙指,他當時任民主黨東區黨團召集人、並非中央委員,而在民主黨用作工作交流的 WhatsApp 群組,他留意到「大家知道個情況係需要有個初選」,以減少正式選舉時民主陣營「互相鬥爭、chur票」;大家亦「同意民主黨係會參與初選」,及若初選未能出線,有關人士就不會參與正式選舉。趙並指:「而我當時嘅權限或我嘅角色,只可以知道呢啲訊息去提供協助處理今次嘅案件。」

趙稱就如何達共識無書面或口頭規則 曾信戴用調解員方式促進溝通惟發現無應用

辯方其後就會上如何達成共識發問。趙確認,從2020年3月至他於7月退出「35+」,與戴耀廷、區諾軒、黎敬輝、鍾錦麟均有恆常溝通,並補充鍾在6月中因孩子出生,「我就叫佢作為一家之主,呢啲時候你照顧屋企多啲啦」,故鍾「冇乜參與」。

image02 ▲ 鍾錦麟(資料圖片)

沈士文續問在整個計劃中,就如何達成共識,有否任何書面的規則?趙確認以其認知和就民主動力而言,「係完全冇呢種文件出現過」;而在他與組織者或任何人的溝通中,亦「從來沒有聽過」有人談及相關規則,亦無以書面或口頭稱會以投票達成共識。

法官陳仲衡問,那趙有提議任何規則嗎?趙指「我冇特別去建議」,因為他得知戴耀廷曾去過美國哈佛大學「就讀過我哋調解界最希望讀到嘅殿堂級課程,就係 Programme of Negotitaion」,並曾分享一些調解界認知的客觀準則和操守。趙續指,因認知戴有修讀有關調解專業的知識和技巧,「所以我當時真誠地確信,佢係應該會用調解員嗰種嘅方式,一個促進嘅形式去處理呢個35+整個嘅協調工作」,如訂立一些會議規則和有共同基礎,不過他開會時留意到「唔係好覺得佢有應用到我哋調解嘅呢啲技巧同做法」。

官關注如何處理分歧 趙指戴曾會後找與會者傾:佢揸住架MINI Cooper可周圍走

趙續確認,在計劃中從沒有聽過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達成共識,並同意「廣義」而言,表格條款中「共識」一字只是指「共同理解(common understanding)」。法官李運騰指「共同理解」不一定代表有同一意見,續問那當會上有分歧會如何處理?是由得分歧存在?游說或強迫其他人?抑或其他?

趙回應,當時觀察到不同光譜表達意見時,「係會有少少南轅北轍」,而戴耀廷主持會議時也有邀請各方詳細講解他們要求背後的思維想法或原則,以調解角度而言「即係佢嘗試透過呢啲提問去達致相互理解」。李運騰指,理解不代表同意,再問即如何處理分歧?趙指留意到戴曾向某些與會者稱「我會後再特別走過嚟你個區、你個議員辦事處同你傾啦」。李問,即有一些私下的游說?趙指「冇錯,一嚟佢揸住架 MINI Cooper 可以周圍走啦」,林卓廷笑說「嘩」,趙續指戴經常與該些與會者傾談和吃飯,了解更多當時政治狀況。

趙指若仍未達共識 投票可「解決死局」 惟戴規則「好臨時性」、事前不知會投票

陳慶偉問,若戴耀廷已窮盡所有方法,仍未能達成共識,舉例他不認為戴能說服司馬文或岑子杰同意運用否決權,那這個時候就會用「意向性投票」解決?趙同意曾試過很多營造共識的溝通方式,並重申據他向助手了解,新東和新西曾進行意向性投票。趙指以他「調解員」的認知而言,「做咗咁多嘢,如果件事情想繼續推進、有個方案做到嘅話」,在參與持分者很多下,正式投票或意向性投票「係一個叫做去解決嗰個死局嘅做法」。

惟趙強調,以他調解員的認知,若要用投票形式,事前一定要談好規則,「因為一般人 expect 係覺得應該大家得到共識,就唔係多數壓住咗少數去做」;惟他認為據戴耀廷所述,似乎就如何投票的規則是「好臨時性,冇話之前點樣傾得好仔細」。法官陳慶偉指,雖投票規則是臨時,但區議會主席也可做見證。趙同意,並指區議會主席絕不會參與立法會選舉、無利益衝突,有高度公信力。

趙指新東第二次會議民主黨代表為李永成 辯方指李當時已離黨

趙上周供稱,5月5日新東第二次會議曾進行意向性投票,通過使用「會運用」。他確認在該次會議前「我冇見過、冇認知會有投票呢樣嘢」,並同意會上就否決預算案有「拉扯」,林卓廷亦不在場。區諾軒早前稱林卓廷該次會議的代表是莊榮輝,惟趙則稱是李永成。沈士文向趙指出,林卓廷在該次會議的代表是莊榮輝。趙顯得疑惑,並指據助手的會議筆記,民主黨代表是李永成,但其後確認他不知道。

庭上其後展示黎敬輝的筆記,提及李永成有發言,趙指李2020年5月時是民主黨沙田區議員,但不能確定他是否仍任民主黨中央委員。惟沈士文指,李其實於2018年底、2019年初已離開民主黨,趙指「我完全冇印象呢件事情,唔好意思法官閣下同沈大狀」,有被告大笑。

image03 ▲ 李永成(資料圖片)

李運騰續指,黎敬輝筆記提及有民主黨代表在場,故趙不能排除林卓廷當時是由其他人代表?趙指若當時他「搞錯咗」李永成代表民主黨,「咁即係嗰個會議一定有民主黨代表,但我唔知邊個係」,並指與助手溝通時,亦沒有特別提到莊榮輝在場。但趙確認,首次新東會議莊榮輝代表林卓廷,莊曾稱不獲授權投票,而黎敬輝曾提及第二次會議與會者「同上次大部分差唔多」。

趙錄影會面曾稱協調會議共識僅指初選 不包括當選後行為

辯方續引趙家賢於2021年6月29日首次錄影會面,被問表格上「協調會議共識」指什麼,趙指各區就出選名單數目等有不同,而表格要「一致性」,故寫法「籠統」。他又指當時會議共識就是「大家係願意參與初選」,而條款「唔係講緊要入到立法會、要點做呀嗰啲嘅共識,係講緊其實只係希望為民主陣營爭取集中票源,減少出選隊伍,增加多啲議席咁樣」,「當然之後佢哋有額外再簽其他嗰啲就係另外一回事」。

趙確認上述是民主動力的看法,重申民動理解「共識」範圍只限於參與初選、集中票源。他並確認,提名表格是於戴耀廷在6月9日記者會稱不用簽聲明,翌日「墨落無悔」發布後才正式落實,強調「墨落無悔」與組織者無關,並同意他「絕對反對」綑綁參選人入立會後的行為。

趙強調共識如何得出與民動無關 官引FB帖文質疑 趙稱職員有FB權限、逾月後始察「出事」

沈士文問,因此趙家賢作為表格的設計者,使用「協調會議共識」字眼只是指他對計劃的初心,而非關乎當選後的行為?趙重申「其實我寫落去係用緊『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呢種籠統嘅寫法去寫」,而字眼上提及「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而非「民主動力」支持的共識,是因就該共識的解讀,他和民主動力有上述看法。陳慶偉問,即趙認為戴和區有共同共識?趙指不會這樣說,因程序上他們是會議協調人,「其實呢個寫法有個隱含意思,就係佢哋嗰時共識點傾,總之同民主動力無關嘅」。

惟法官陳仲衡主動引趙家賢6月9日的Facebook帖文截圖,提及「民主派35+公民投票」目標就是為了奪取過半議席,「光復立法會,奪回控制權,壓制港共政權」。趙重申,上述眾籌頁面內容由兼職同事撰寫,他認為「出咗事」,又指「無論點樣都好,我作為組織嘅召集人負責人,都有責任去承擔嘅」。

惟陳質疑若然如此,趙又將帖文於Facebook發布。趙回應,其職員有民主動力和他個人Facebook的權限,會協助他進行宣傳,兩個專頁「一雞兩味」。趙續指,「法官閣下我想提一提,民主動力係蚊型組織,當日記者會後除咗訪問都有好多工作要做,咁而嗰陣時網上啲嘢我就交咗畀同事去負責…整個過程當中啲時間係好緊密嘅,坦白講唔可能所有嘢都係我親手做、所有嘢都係我親自處理同安排晒。」

陳問當時他有否閱讀該帖文,趙指「睇咗開頭」,將眾籌金額由400萬改為350萬;至於全篇文章,他是直至7月14日得知戴耀廷〈真攬炒十步〉一文後,開始檢視民主動力各方面的資料,才看到眾籌版面「出咗事」。陳問,即趙家賢在帖文發布一個月後才首次閱畢?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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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7日)踏入審訊第44天。趙家賢繼續接受盤問,他曾於警方錄影會面表示,鄒家成等發布「墨落無悔」,令部分溫和民主派被逼「跟住個政治大勢」簽署,而戴耀廷曾指九龍東黃之鋒及新界西朱凱廸均叫同區其他候選人簽協議,最終兩區以戴草擬、無公開的共同綱領為藍本修訂,並在報名時夾附已簽署的共同綱領。趙亦曾於錄影會面稱因林卓廷代表在新東會議「反對攬炒」,故深信新東「肯定唔會」簽署相關文件,惟他今改稱民主黨代表當時僅提出「關注和顧慮」,林卓廷驚訝說「吓」。

此外,趙透露承辦初選時無就「35+計劃」與民主黨黨友黃碧雲及林卓廷直接聯繫,指他有「行事嘅道德準則」,雖只是辦民間初選仍「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嚟做」。

image05 ▲ 林卓廷

趙稱戴起草共同綱領後很多泛民「唔制」、「墨落無悔」逼溫和民主派跟大勢簽署

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林卓廷和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辯方引趙家賢於2021年6月29日首次錄影會面謄本,趙曾提及戴耀廷起草各區「共同綱領」後曾發給許多人,「當然傳統嘅民主派好多都唔制喇」,他和區諾軒遂向戴反映,「好堅持我哋覺得唔應該參與個初選係有呢啲前設嘅嘢要簽」,戴並同意。趙確認上述內容,並指望將「唔制」改為「好多關注、好多顧慮」;並同意有上述看法是因認為初選不應綑綁當選後的行為。法官陳仲衡一度指,趙只是說反對簽署協議,而非反對有前設,趙補充他亦曾表達入議會後議員應自主行事。

趙續在會面稱,在初選記者會後,有三人發起「墨落無悔」並在社交媒體向市民宣傳他們看法和價值觀,「其實就逼到好多一啲溫和民主陣營嘅人士…跟住個政治大勢,你唔簽嘅話,就可能會得失咗一啲支持者嘞,咁所以都有部分係簽咗嘅嗰陣時」。

趙續指,到了初選提名期,本身毋須簽任何協議,但好明顯九東和新西的本土抗爭派,「會逼番嗰個區裏面嘅其他候選人」,稱「喂,嗱,你橫掂『墨落無悔』嗰度有啲都簽咗喇…大家都應該要支持嗰陣時喺嗰個協調會議,我哋想倡議嘅嘢」,趙盤問下確認倡議是指運用否決權。趙並指,戴之後向他指九龍東黃之鋒,及新界西朱凱廸都有叫其他人簽協議,他最終亦按戴指示照收該兩區的聲明。

陳仲衡一度問發起「墨落無悔」的三人是誰,趙指包括鄒家成、張可森,其後思考近10秒指另一位是「香港島嘅參選人」,鄒家成發笑,趙在辯方提問下確認是梁晃維。

趙引戴耀廷指九東黃之鋒及新西朱凱廸倡簽協議 以戴發出協議為藍本

趙同意,當時本土抗爭派嘗試游說較溫和一方同意運用否決權,而戴耀廷曾以電話向他表示,九龍東和新界西大部分候選人都有「好強烈意見」想「實體地白紙黑字簽一份嘢」,並特別提到九東是由黃之鋒、新西是由朱凱廸倡議。

image06 ▲ 前排:朱凱廸(左)、黃之鋒(中)

趙在2021年7月21日的第二次錄影會面,曾稱黃之鋒等人「佢哋都會覺得係要有番份嘢簽出嚟嘅」,趙指他們是以戴耀廷6月8日發出的各區協議最後版本作為「藍本」,將該份毋須簽署的不公開文件進行修訂和「加加減減」,寫成該兩區最後額外簽署的聲明。趙並指,他很清楚向戴表明這是戴作為協調人跟與會者的溝通,而本身民主動力接收的官方文件不包括此,「因為你嘅意思而收㗎啫」,戴則稱「收咗你照存放得啦」。

趙家賢確認謄本出錯 應為新界東「肯定唔會」簽文件 而非「肯定會」

根據該謄本,被問為何除了九龍東和新界西,其他區又沒有簽額外聲明時,趙指各區做法不同,並指就新界東,「特別直情係林卓廷個代表都話咗反對攬炒、即係諗住係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因為你冇理由起醫院都反對呀,咁所以我深信所以新界東就『肯定會』有一啲呢類型嘅文件會簽出嚟。」

沈士文指翻聽片段後發現謄本有錯,句子中的「會」應為「唔會」,在延伸庭的黃之鋒邊聽邊激動說話,被告席又傳來驚嘆的「吓!」聲音。沈續在庭上播出片段,趙確認應為「肯定唔會」,又一度稱「我發現警方搵嗰間外判間嘢(謄寫公司)係好有問題」。

趙修改錄影會面說法 指民主黨代表在新東非「反對攬炒」、僅提疑問

被問趙是否維持說法,趙指望刪去「反對攬炒」,並改為指「林卓廷個代表都就住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表達咗關注同顧慮」。林卓廷大聲說「吓」,「有得咁?」,又與鄒家成相視而笑。趙解釋,當時其實沒有聽到「反對攬炒」的字眼,指民主黨代表是就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提出「關注和顧慮」,又指民主黨代表僅提出「疑問」,即關注是否連起醫院、學校也反對,林卓廷再面露驚訝稱「吓」。

趙指司馬文比民主黨代表更清楚反對否決財案

李運騰問到,因此是提出疑問多於反對?趙同意,並主動提出香港島的司馬文作對比,指司馬文便好清楚表明反對「為否決而否決」。趙又指,司馬文當時是公共專業聯盟的主席,「提名曾俊華選特首嗰個」,自己也是該組織的執委會成員,聯盟亦清楚反對否決預算案。

趙在法官詢問下確認,司馬文當時計劃參加香港島初選,但最終沒有參與,因為聯盟的商界及中小企對於否決財政預算案「完全覺得係好詫異」。李運騰問,聯盟是否不接受「會運用」或「會積極運用」的字眼?趙表示:「應該話佢哋就財政預算案唔同細節位,係會同政府有個商討。」

趙終同意,由於林卓廷代表當時清楚表達對否決預算案的關注和顧慮,故肯定新界東不會簽署該類文件;加上他當時是民主黨黨員,以他在黨的身分地位所收到黨政策的訊息,均認為因此新東不會有該協議。

趙無就協調與黃碧雲林卓廷溝通 稱有道德準則:我會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嚟做

此外,趙家賢早前提及,於新東第二次會議後曾向戴耀廷反映民主黨代表不獲授權投票,戴稱會處理民主黨的關注,惟趙在盤問下同意,他並不知道戴有沒有真的這樣做。沈士文指出,事實上林卓廷、黃碧雲和他們的代表,從來沒有與戴耀廷就此有直接或間接接觸,趙指他不知道,但重提區諾軒曾向他指,戴「係充分獲得傳統民主派元老嘅授權」,此時林卓廷「O嘴」。

趙續指,「元老」包括李永達和李卓人,指他們授權予戴耀廷做協調,「而並不是本身多年嚟協助傳統民主派做協調嘅民主動力去做」,故當時自然認知他們有緊密溝通,亦因此沒追問戴有否處理民主黨問題。法官陳仲衡問,那林卓廷和黃碧雲有否向趙提出跟進?趙指沒有與二人有直接聯繫,即使他同為民主黨黨員,「因為我自己會有一個行事嘅道德準則,咁當時承辦緊個初選,雖然係民間初選,但我會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嚟做」,林卓廷和鄒家成發笑。趙續確認,他就「35+計劃」從沒有與林和黃接觸。

趙指戴耀廷獲李永達李卓人等元老授權辦協調 惟指二人不認同否決財案

趙其後確認,區提及戴獲民主派元老授權是在3月26日首次35+記招後,當時趙因被「排除在外」而向區了解情況。沈士文續指,李永達和李卓人就「35+計劃」的參與只是2020年初,與否決預算案無關。惟陳慶偉質疑1月的飯局上,戴耀廷已曾提及「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並改為問李卓人和李永達是否從來不認同(endorse)否決預算案?趙確認,指二人是授權戴耀廷進行立法會選舉嘅協調。

趙稱「心理狀態都好不穩定」 故在警誡會面中將事情混淆

此外,趙家賢在第二次錄影會面被問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意思,趙表示鄒家成與林卓廷的代表曾於會議辯論,鄒提出一定要全面否決,但林卓廷的代表質疑:「係咪連個財政預算案,包括要起醫院呢啲你都否決?呢啲係一啲唔關政治嘅、一啲好民生嘅事項㗎喎。」因此趙指「無差別」並非討論預算案的細項是否需調整,而是要透過否決去啟動《基本法》條款,令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和辭職。趙確認是指4月14日的新東首次會議。

警方亦問及除初選籌辦者的群組外,還有沒有其他關於初選的群組,當時趙回應戴開了7個 WhatsApp 群組,包括5個地區直選、超級區議會及衞生服務界,而由於傳統民主派與抗爭派就否決預算案的意見南轅北轍,故戴以群組作更新及發布訊息之用,如在選舉前通知「最新嘅情況咁樣啦,大家唔使簽嘢㗎啦」,趙確認戴確實在會上稱不需簽署文件。

沈士文問趙是否維持當時說法,趙表示「當時我相信我嘅記憶」,但補充「因為當時心理狀態都好不穩定嘅」,亦已超過4個月沒有接觸其電話,而他平日習慣會檢查電話以檢查遺忘的事情,因此他將 WhatsApp 的廣播名單(Broadcast)與群組「痴埋咗一嚿」。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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